07 陳羽泓 我對打LOL的看法
英雄聯盟是一種DOT類的遊戲,簡稱(LOL),這一款遊戲是從美國流行來,然後是由Garana公司代理台灣的伺服器,如果沒有這家公司的話,就沒有台灣版本的LOL,我每次上線時,會看到二百多萬位的活躍玩家和我同時上線,這個遊戲在玩一般對戰時能發洩情緒,而且如果玩得很好,還可以參加比賽,如果得到第一名,最高金額可以得到六百美元。
這款遊戲因為太好玩了,因此有許多玩家都沉迷其中,網路上的新聞說,有五個不同國家的小男孩,都被爸媽禁止玩電腦,但是他們都很想打英雄聯盟,最後他們都把爸媽殺死,然後沒日沒夜地打英雄聯盟,結果暴斃死亡。
這款遊戲主要的操控方式是由鍵盤的QWER鍵施放技能,滑鼠的建移動方向,在所有的英雄裡面我最喜歡雷玟,她是一位女英雄,被動是只要把Q技放完,就會增加物理攻擊,我覺得這就是吸引人一玩再玩的地方。
我認為打英雄聯盟有優點也有缺點,優點是可放鬆,而且可以跟同學一起分享,增進有一的滋長缺點是如果太沉迷的話,盡是會加深,如果真的有人要玩的話,建議大家千萬不要用錢買點屬買英雄玩的時間自我節制。